医疗保险组织对医院的制约度很大,它严格规定了医疗费用偿付标准,建立了整套衡量医疗资源是否合理使用的评价标准。由于住院费用昂贵,保险公司为控制医疗费用,致力于降低病人住院天数,要求病人在急性病医院(ACUTE HOSPITAL OR SHORT-TERM HOSPITAL)经过治疗(平均住院5-7天)进入恢复期后,即转到费用相对低廉的护理院(SNFS, SKILLED NURSING FACITLITIES)或家庭护理中心(FAMILY CARE CENTER),或者直接在医生诊所随诊。
有不少教育机构都强制性规定,外国留学生必须购买健康保险,从而保证这些学生不至于成为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者”(PUBLIC CHARGE)。虽然未规定F-1和M-1非移民签证持有者一定要买健康保险,但是,美国新闻署(U. S. INFORMATION)还是规定拿J-1签证的交流访问学者的承保范围必须包括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。
专门为外国留学生制定的健康保险计划:外国留学生事务全国委员会”(NAFSA,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OREIGN STUDENT AFFAIRS)和国际教育工作者协会”(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)与四家保险公司一起,针对外国留学生的需要,制订了一项保险单(INSURANCE POLICY),所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,并且价格合理。
3、 社会医疗保险
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(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)提供,面向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。主要有以下两类:
各个邮局的电话号码刊登于电话簿蓝页部分”的美国政府,美国邮政”(UNITED STATES GOVERNMENT, U. S. POSTAL SERVICE)栏目。有些地方的《城市指南手册》把当地各个邮局的名录、地址、电话号码专列于信息数据”(INFORMATION)或用户服务”(CUSTOMER SERVICE)栏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