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游免税购物购物指引
在欧洲购物要享有退税权,须符合三个条件:一是必须是在具有“EuropeTax-freeShopping”(免税)标记的商场购物;二是须索有VAT(增值税)发票;三是购物要达到一定的金额。另外,办理退税手续时,应到EU指定的退税点办理。同时,在出示VAT发票时,还得出示相应的商品。
“买东西一定要去免税商场,在免税商场购物可以退税。”去欧洲前,一些有经验的朋友这样提醒。
不错,欧洲各大城市都设有“免税购物商场”,专为外国旅游者服务,目前共有9万多家,并都标有EU(欧盟)统一标记--EuropeTax-freeShopping,声称凡境外游客在具有这种标记的商场购物,均可获得6%-21%的退税优惠。
但我们一行在欧洲的免税商场购买了数量和金额不同的服装、香水等日用品,出境那天,却没有几人如愿退税。
我们的退税程序没有问题,之所以遭拒绝,想必是因为一次性购物金额没有达标。比如,巴黎的免税商场要求一次性购物金额是1200法郎以上,布鲁塞尔是5000(不含5000)比利时法郎以上。我们虽然在欧盟各国的免税商场购买了为数不少的东西,总金额远远超过这些标准,但分散到“每次”,就或多或少地与规定的标准有些距离。
事后想来,欧洲的免税商场的所谓免税政策,并非是优待非欧盟国的旅游者,而是把非欧盟国的游客当做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,以免税为诱饵,来达到他们推销商品的目的。如果你掏钱不够慷慨,比如在法国一次不掏1200法郎以上,就休想退税!
这种名为“免税”,实为促销的手段,其实是与国内的某些有奖销售颇为相似。只怪我们醒悟得太晚,要是早想到这一层,绝不会去“免税”买高价,我们的所购之物并非只有免税商场才有,说不定其它商场还会更便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