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头历史文化:
源起
潮汕在远古时属南交之地,2000多年前的夏、商、周时属扬州南部的荒僻地带,居住在这里的居民为越族的一支。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年)平定南越,设立象郡、桂林、南海三郡。在南海郡的揭阳岭设置戍所。秦末陈胜吴文起兵抗秦,赵佗占据这里,拥兵自立为南越武王,设揭阳令于此,于是这里才有政权建制。汉武帝元鼎六年(公元111年),潮汕地区设立揭阳县。从此,正式有了行政区划。晋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改称义安郡,隋开皇十一年(公元591年)始称潮州,“以潮水往复而名”。以后又经过多次变动,至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改为潮州府,一直沿用到清代。
开埠
汕头市开埠到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。这里原是一片波涛滔滔的海湾,因近几百年来韩江所带泥沙的冲积,才逐从朋海底浮聚起来。元代时,在现在的光华埠一带,已初步形成较大的渔村,称为“厦岭”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设蓬洲御千户所于此。明万历三年(公元1575年),韩江口的沙脊已积聚成片,称为“沙仙坪”。清康熙五十六年(公元1717年),在这里筑烟墩建炮台,称为“沙仙头”。从雍正(公元1730年)到乾隆年间,迁到这里居住的人日益增多,除了捕鱼、耕田之外,还利用海水晒盐,各地盐贩也常到这里贩盐运销。清政府在此设站征收盐税。简称“汕头”。汕头又有“鱼它 岛”。以后,随着过往商船日趋频繁,乾隆二十一年(公元1756年),清政府在放鸡山(今妈屿岛)设立“常关”,课收南北商运的关税,这是在汕头最早设立的海关。
建国后
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建制,设立潮汕专区;1953年1月与惠阳、兴梅专区合并为粤东行署;1956年2月与兴格合称汕头专区,1965年兴梅独立设专区,汕头及下辖县称为汕头地区。另经几次变动。但汕头市均为地方或专区党政机关所在地。1981年11月,在汕头市划出一片土地创办汕头经济特区。1983年7月,实行地市合并,建立市领导县的体制,辖澄海、南澳、潮阳、揭阳、揭西、普宁、惠来、饶平8县和潮州市。1989年1月潮州市划为省辖市。1991年4月6日,国家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到整个汕头市,面积234平方公里,并定于199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国务院1991年12月决定,调整潮汕地区的行政区划,设置汕头、潮州、揭阳3个地级市。1993年4月,国务院批准潮阳撤县设市(县级);1994年4月,国家辽批准澄海撤县设市(县级);同月,国务院批准潮阳市河清镇划归汕头市,设河浦区(县级)。至此,汕头市辖龙湖、金园、升平、达濠、河浦五个县级区和南澳县,代管潮阳市、澄海市。